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09   点击率:1001次

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注意啦!

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即将开始申报时间是20253月1日至10月31日

  

               

一、审核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间(其中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申报确认期)。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认定条件

用人单位将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劳务派遣说明

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五、重复安置解决方式

根据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培训有关指引,当出现重复安置争议时,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凭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期间不间断)文书到当地年审机构进行申诉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照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重复安置就业影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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