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残保金计算规则:依据、公式与核心概念解析

发布时间:2025-08-25   点击率:1002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 “残保金”)是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政府性基金,其计算缴纳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 号,以下简称 “72 号文”),残保金的计算涉及 “差额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等核心指标,且对 “在职职工” 范围有明确界定。本文将结合政策原文,详细拆解残保金计算逻辑与关键概念,助力用人单位准确合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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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保金计算核心公式(政策原文规定)

根据 72 号文,残保金按 “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 与 “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的乘积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公式拆解说明

  1. 核心变量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指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内的 “平均用工人数”,需结合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特殊情形折算(具体范围见下文 “在职职工界定”)。

  2. 核心变量 2:地方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国多数地区执行 “1.5%” 的比例(如北京、上海、广东等),部分地区略有差异(如四川为 1.6%),用人单位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3. 核心变量 3: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指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方式,实际录用的持证残疾人人数(需经当地残联审核确认,含劳务派遣用工中由本单位直接安排的残疾人)。

  4. 核心变量 4: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除以 “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计算,其中工资总额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关键概念界定:谁属于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72 号文对 “在职职工” 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直接影响残保金计算的准确性,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且需注意特殊用工的折算规则:

1. 基础范围:在编人员与长期用工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首先包括用人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人员。此类人员属于 “固定用工”,直接计入当年在职职工人数,无需折算。

2. 特殊情形:季节性用工的折算规则

对于季节性用工(如农业企业旺季用工、零售企业节假日临时用工等),因用工时间不固定,需按 “实际用工月数” 折算为 “年平均用工人数”,避免因短期用工导致人数统计失真。


  • 折算公式:季节性用工年平均人数 = 季节性用工当期实际用工月数总和 ÷ 12(个月)

  • 举例:某餐饮企业 2024 年夏季(6-8 月)招聘季节性服务员 12 人,每人用工 3 个月,则该部分季节性用工年平均人数 =(12 人 ×3 个月)÷12 = 3 人,需计入 2024 年在职职工总人数。

3. 特殊情形:劳务派遣用工的归属规则

对于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人员,72 号文明确规定 “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而非用工单位。


  • 注意事项:若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录用残疾人,该残疾人人数需计入 “派遣单位” 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工单位不得重复统计;若用工单位直接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非劳务派遣),则该残疾人人数计入用工单位的实际安排人数。

三、计算示例:直观理解残保金核算过程

为更清晰掌握计算逻辑,结合常见场景举例说明:

案例背景

某企业位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 1.5%),2024 年相关数据如下:


  • 在职职工情况:固定用工 100 人(均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季节性用工 48 人(2024 年 3-5 月用工,每人用工 3 个月);

  •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 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签订 2 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 2024 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600 万元。

步骤 1:计算 2024 年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

  • 固定用工人数:100 人(直接计入);

  • 季节性用工折算人数:(48 人 ×3 个月)÷12 = 12 人;

  • 2024 年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 = 100 人 + 12 人 = 112 人。

步骤 2: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最低人数

  • 最低人数 = 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 × 地方规定比例 = 112 人 × 1.5% = 1.68 人(按 “进一法”,实际需至少安排 2 人)。

步骤 3:计算残疾人就业差额人数

  • 差额人数 = 最低应安排人数 - 实际安排人数 = 1.68 人 - 1 人 = 0.68 人(政策中差额人数按实际差额计算,无需四舍五入,直接参与后续乘法)。

步骤 4:计算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年平均工资 = 2024 年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 = 600 万元 ÷ 112 人 ≈ 5.3571 万元 / 人。

步骤 5:计算 2025 年应缴纳残保金(2024 年度数据对应 2025 年申报缴纳)

  • 残保金年缴纳额 = 差额人数 × 年平均工资 = 0.68 人 × 5.3571 万元 / 人 ≈ 3.64 万元。

四、注意事项:避免计算错误的 3 个关键要点

  1. 工资总额统计要完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基础是 “工资总额”,需包含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得仅以 “基本工资” 计算,否则可能因平均工资偏低导致残保金少缴,面临补缴风险。

  2. 地方比例需确认最新政策:各省残疾人就业比例可能调整(如部分地区因残疾人就业情况优化,比例可能微调),用人单位需在每年申报前,通过当地残联官网或税务局公告,确认当年适用的比例标准。

  3. 劳务派遣用工别混淆归属:若误将劳务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人数,或误将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人数,可能导致人数统计偏差,需严格按 “计入派遣单位” 的规则执行。


综上,残保金的计算需以 72 号文为依据,精准界定 “在职职工范围”、准确核算 “差额人数” 与 “年平均工资”,同时结合地方政策与特殊用工情形调整。用人单位可通过梳理年度用工数据、提前与残联沟通残疾人就业审核事宜,确保残保金申报缴纳合规准确,避免因计算错误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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