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可以抵免多少残保金?

发布时间:2025-04-25   点击率:1001次

安排 1 名残疾人就业可抵免的残保金金额,需根据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及平均工资等来计算。以残保金年缴纳额公式为例: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


如江西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2。若某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 100 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6 万元,那么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时,残保金年缴纳额为(100×1.5%-0)×6 = 9 万元。若安排了 1 名残疾人就业,则残保金年缴纳额为(100×1.5%-1)×6 = 3 万元,即安排 1 名残疾人就业抵免了 6 万元残保金。


此外,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 0.5% 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4。同时,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若某深圳企业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为 200 人,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0 万元,该企业安排了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那么可抵免的残保金为(200×0.5%-2)×10×60%= -6 万元(负数表示无需缴纳残保金且按政策可享受相应优惠)。


另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还有分档减缴政策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低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 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这也会影响实际抵免残保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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